景德镇城投集团欢迎您!
当前位置:景德镇城投集团 >> 党建专栏 >> 党务公开 >> 浏览文章

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城投集团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4日

各子公司、集团各部门:


  《景德镇市城投集团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已经集团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义乌弘冠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6月13日


景德镇市城投集团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


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赣办发〔2020〕26 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景办发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城投集团在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中的发展定位,全面增强自身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城投集团,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问题、目标和效果导向,按照“总体部署、分类施策、一企一策、一企一方案、一企一专班、专班负责”的思路,通过实施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攻坚行动,在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通过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创新,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国有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建设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首要任务。各相关部门和下属各级子公司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攻坚行动的首要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下属子公司每年要制定学习计划,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并采取专题讲座、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企业,确保统一思想、学以致用、上下贯通、全面覆盖。

(三)主要目标。通过三年的改革攻坚,推动集团公司实现“两个优化,四个提升”,即:体制机制更加优化,资本布局结构更加优化,企业活力、创新力、竞争力和贡献力显著提升。到2022年,资产总额力争突破700亿元,营业收入力争突破50亿元,国有资本收益力争达到5亿元。力争集团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推进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1.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板块。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集中资源打造优势业务板块,稳妥推进文旅演艺、装配式基地、新型能源、工(商)业地产、现代农业、酒店和健康养老等领域战略合作。打造一批专业化行业领先企业,充分发挥子企业的产业引领带动作用,推动资源向优势主业集中。通过产业培育、资本整合、做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资产配置,提升整体信用评级。到 2022 年底,集团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力争达到 AA+。

(二)着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2.分层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大二、三级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优先推出好企业、好资产、好项目,面向各类资本开放,努力引进具有战略协同效应的世界500强、国内500 强企业参与混改。竞争类企业混改坚持一企一策,充分发挥战略投资者积极股东作用。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与“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和“专精特新”等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培育集团公司新增长点。

3.探索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对符合条件的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可以规范开展骨干员工持股,骨干员工与非国有股东同股同价持有股权,充分调动激发经营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积极性。开展骨干员工持股要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相关审核程序,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资产评估,明确定价机制,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确保公开透明,防止利益输送。

4.加快推动国有资本证券化。紧紧围绕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目标,加大推进符合条件的子企业上市工作力度。依托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以获取关键技术、核心资源、知名品牌、市场渠道等为重点,加大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上市公司并购力度。

(三)着力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5.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021年,研究制定各级子企业党支部落实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制度文件,明确党支部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修订完善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权责划分等要求。2021年,集团公司和重要子企业要结合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单位党委(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

6.加强重要子公司董事会建设。依法建立健全重要子公司董事会,进一步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在重要子公司内部设立专门委员会,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督促子公司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责,建立董事会和董事工作台账,落实董事会和董事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强化对董事会和董事的考核评价和管理。探索建立完善外部董事选聘、管理和考评制度,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注重从各类优秀专业人才中选聘外部董事。

7.加强重要子公司监事会建设。依法建立健全重要子公司内设监事会,增强监事会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大监事会对董事会、经理层履职行为的监督力度,有效发挥监事会在重要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监督制衡作用。加强监事队伍建设,规范监事工作制度,完善监事履职管理和评价。

8.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到2022年,集团下属重要子公司普遍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依法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主要内容,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严格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监督。

(四)着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9.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2022 年,集团下属子公司经理层成员要全面实行任期管理,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按照约定严格考核、实施聘任或解聘、兑现薪酬。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在集团所属重要子公司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选择 1—3 家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严格职业经理人考核评价。建立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实行更具弹性的市场化绩效薪酬分配制度。对考核不达标、评价不称职的,畅通职业经理人退出通道。

10.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集团下属各级子公司要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市场化招聘制度,实行有利于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的政策。到2022年,基本实现全员劳动合同制和规范岗位管理。全面建立企业员工流动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竞争上岗制度,实行岗位动态考核、优胜劣汰,畅通员工转岗、待岗、解聘等多种形式的正常流动通道。

11.健全完善薪酬分配机制。合理设定集团下属各级子公司薪酬结构,鼓励探索实施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账面价值增值权、EVA(经济增加值)分享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建立以增量奖励为主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优化工资总额管理,规范有序实施周期预算管理。对具有创新要求高、当期收益不确定等特点的子公司,支持其建立与行业特点相适应、更具灵活性和市场竞争力的工资总额动态调整机制。对企业中长期激励、市场化选聘实行协议工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所需工资性支出实行单列管理或纳入特殊事项管理清单,充分发挥工资、效益、效率联动机制在企业发展中的激励导向作用。

(五)着力增强国有企业创新研发能力

12.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建立科技创新激励和奖励制度,从各级子公司经营收益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等创新活动、奖励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个人。

13.强化知识产权保障。推动各级子公司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显著增强。鼓励各级子公司加大知识产权投入,依托科研平台和企业研发平台,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培育一批创新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

14.大力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建立完善各级子公司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管理考核评价、激励分配制度,制定完善高薪引人、股权拴人、感情留人的措施和办法,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对市场化聘用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薪酬方式,实施技术奖励(分成)、知识产权折价入股等激励方式, 给予异地安家费、特殊津贴等福利待遇和生活性补贴。企业引才专项投入成本列入业绩考核特殊事项管理清单,当年新增支出部分可视为当年利润考核。

(六)着力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15.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各级子公司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建立完善跟进督办制度,健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机制。建立国有企业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国有企业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

16.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坚持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积极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找准基层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联系职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着力点,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7.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 字”标准,健全党管干部、党管人才、选贤任能制度,建立完善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积极探索重要子公司领导人员市场化选拔、考核和激励机制。推进重要子公司领导人员交流,加大优秀年轻企业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

18.激励企业领导人员担当作为。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家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企业领导人员,给予更大力度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程序合规的投资、混改、重组、资产交易等产生的正常损失,按商业原则公平判断是非,以较长周期客观综合评价功过,为积极担当作为的企业领导人员撑腰鼓劲、提供保障。

19.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各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集中、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和重点经营环节的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反腐败力度,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景德镇市城投集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集团公司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和推动落实,研究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动相关改革政策措施落实,督促落实改革目标和任务要求。

(二)加强督查考核。集团公司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督查考核工作。各级子公司将把本方案落实情况定期上报,并将其作为对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国资国企改革舆论引导,总结宣传改革创新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国有企业改革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