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高铁商务区二期路网及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景德镇市高铁商务区二期路网及配套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位于景德镇高铁商务区朝阳东大道以西,建设大道以东部分。
(5)投资额:项目建设总投资31600万元。
(6)建设内容:工程包含3条道路。站前二路东段设计起点西接建设大道,东至何家桥路,沿道路全长约1823m,规划红线宽60m,双向6车道+2公交专用车道,设计车速60km/h;站前四路东段设计起点西接建设东大道,东至何家桥路,道路全长约1682m,规划红线宽30m,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30km/h;站前四路西段设计起点西接高铁经一路,东至朝阳东大道,道路全长约557m,规划红线宽30m,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30km/h;配套工程包括土石方、桥涵、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监控、燃气、绿化、公园、绿道、水系及交通疏解等工程内容。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生态环境
项目建设过程中会对征地范围内的原有植被的破坏、土壤的扰动、动物及土壤的生物生境的干扰具有不可恢复性;对自然环境造成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
(2)声环境
施工期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等产生的施工噪声会对周围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完工,影响将不存在。营运期交通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3)水环境
1)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会对沿线水质产生影响。
2)根据同类工程调查及有关资料,本项目营运期路面径流污染物对沿线水环境影响不大。
(4)空气环境
1)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路线两侧200米范围内分布有居民、学校等敏感点,施工扬尘在不同程度上对敏感点的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投入营运后根据预测,道路沿线CO和NO2排放浓度较低,道路两侧区域均能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限值,不会对周围的居民生活、健康造成影响。
3、工程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生态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工程开挖产生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工程中可以采取生物防护措施、工程措施和生态复垦加以解决,尽量减少对生态产生的负面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的噪声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等。可以采取调整作业时间、改进作业方法、调整施工场所(远离居民点)等措施,以降低噪声给周围居民(特别离施工场所较近和运输道路周围的居民)带来的不良影响。营运期间的影响主要是交通噪声给沿线(主要为近距离的居民)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以采取道路两侧绿化种植、重点敏感点通风隔声窗等措施,以降低噪声给沿线居民带来的不良影响。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含有SS和施工机械清洗产生的含油废水,通过采用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产生后排放,营运期主要是地表径流,通过类比工程可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工程对空气的主要影响是扬尘污染。扬尘污染主要产生于地表的开挖、灰土拌和施工材料的运输,可通过洒水、对车辆定期清洗和采用蓬布遮盖运输车辆,同时施工作业尽量在密闭的环境下作业;营运期主要环境空气污染为汽车尾气和公路扬尘,可以采用对公路两侧加强绿化措施、加强交通管理,规定车速范围,保持车流畅通,减少事故发生和及时清扫路面防止固体废物随风飞扬造成大气污染。
(5)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施工材料,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施工材料分类回收综合利用。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不仅大大地完善了交通网络,改善景德镇市浮梁县中心区域的出行条件,对于拉动宁景德镇市浮梁县城区和沿线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与相临县市的往来效率,促进旅游资源的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在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建成运营后强化环境保护管理,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经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项目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和环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7、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张慧芳
联系人: 15007987588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西路3号邮电大楼16楼
8、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话:0791-86356190
联系人:胡工 地址:南昌市怡园路1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