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管理办法出台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出,新增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新出台的《办法》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范围、预算管理、中央对地方新增费转移支付预算管理、监督检查等进行了规范。《办法》提出,鼓励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平台,统筹安排新增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土地复垦费和其他涉农资金。
《办法》明确,新增费专项用于土地整治支出及其他相关支出。土地整治支出包括基本农田建设支出、土地整理支出、耕地开发支出,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支出、土地整治管理支出等。新增费预算草案编制应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使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