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数量不断壮大 新政下城投债发展趋势
6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文件肯定了地方融资平台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但更多的表达了对平台过度负债及运作不规范的担忧,要求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年内清查平台债务,并对平台进行清理规范。
根据《通知》的定义,地方融资平台是由地方政府发起设立的主要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体表现形式就是城投公司。自1992年上海成立全国第一家城投公司,初步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新型投融资体制以来,城投公司的数量不断发展壮大,据统计全国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达3800多家。
城投公司的发展大致经历三个阶段,从“政府担保,举债建设”—“盘活存量、城市经营”—“资本运作、良性循环”,而目前绝大多数的城投公司,特别是数量众多的区县级城投公司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企业债券作为重要的直接融资工具的一种,其期限长、成本低、融资额较大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资金占用多、资金缺口大的特点相符合,自身优势明显而被城投公司所青睐。在2009年中央政府出台4万亿投资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背景下,城投债迎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数据显示,2009年全年地方企业债发行153只,发行量2223.33亿元,而其中城投债的融资规模将近2000亿,不仅占到地方企业债数量的绝对多数,而且远超过2008年全年城投类债券共406亿元的规模。
通过城投债融资进行城市建设经实践被证实为一把双刃剑,在给城市建设带来资金流的同时,也使城投公司及其背后的地方政府背上了巨额的债务负担。因为偿债机制或者承诺的还款来源均与财政担保或土地抵押相关,而这些债务却很少进入地方债务收支的预算管理,很多城投公司多头举债,由这些隐性债务造成的风险正在不断加大。